卡托普利片  
 
     
【性 状】
本品为糖衣片,除去糖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。
【适 应 症】
1.高血压;2.心力衰竭。
【规 格】
25mg/片
【用法用量】
口服。视病情或个体差异而定。本品宜在医师指导或监护下服用,给药剂量须遵循个体化原则,按疗效而予以调整。
1.成人常用量:(1) 高血压,口服一次12.5mg(半片),每日2—3次,按需要1—2周内增至50mg(2片),每日2—3次,疗效仍不满意时可加用其他降压药。(2) 心力衰竭,开始一次口服12.5mg(半片),每日2—3次,必要时逐渐增至50mg(2片),每日2—3次,若需进一步加量,宜观察疗效2周后再考虑;对近期大量服用利尿剂,处于低钠/低血容量,而血压正常或偏低的患者,初始剂量宜用6.25mg(1/4片),每日3次,以后通过测试逐步增加至常用量。
2.小儿常用量:降压与治疗心力衰竭,均开始按体重每次0.3mg/kg(3/250片/kg),每日3次,必要时,每隔8~24小时增加0.3mg/kg(3/250片/kg),求得最低有效量。
【不良反应】
1.较常见的有:(1)皮疹,可能伴有瘙痒和发热,常发生于治疗4周内,呈斑丘疹或荨麻疹,减量、停药或给抗组胺药后消失,7%—10%伴嗜酸性细胞增多或抗核抗体阳性。(2)心悸,心动过速,胸痛。(3)咳嗽。(4)味觉迟钝。
2.较少见的有:(1)蛋白尿,常发生于治疗开始8个月内,其中1/4出现肾病综合症,但蛋白尿在6个月内渐减少,疗程不受影响。(2)眩晕、头痛、昏厥。由低血压引起,尤其在缺钠或血容量不足时。(3)血管性水肿,见于面部及四肢,也可引起舌、声门或喉血管性水肿,应子警惕。(4)心率快而不齐。(5)面部潮红或苍白。
3.少见的有:白细胞与粒细胞减少,有发热、寒战,白细胞减少与剂量相关,治疗开始后3—12周出现,以10—30天最显著,停药后持续2周。伴有肾衰者应加强警惕,同服别嘌呤醇可增加此种危险。
【禁 忌】
对本品或其他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过敏者禁用。
【注意事项】
1、 胃中食物可使本品吸收减少30—40%,故宜在餐前1小时服药。
2、本品可使血尿素氮、肌酐浓度增高,常为暂时性,在有肾病或长期严重高血压而血压迅速下降后易出现,偶有血清肝脏酶增高;可能增高血钾,与保钾利尿剂合用时尤应注意检查血钾。
3、下列情况慎用本品:(1) 自身免疫性疾病如严重系统性红斑狼疮,此时白细胞或粒细胞减少的机会增多。(2) 骨髓抑制。(3) 脑动脉或冠状动脉供血不足,可因血压降低而缺血加剧。(4) 血钾过高。(5) 肾功能障碍而致血钾增高,白细胞及粒细胞减少,并使本品潴留。(6) 主动脉瓣狭窄,此时可能使冠状动脉灌注减少。(7) 严格饮食限制钠盐或进行透析者,此时首剂本品可能发生突然而严重的低血压。
4、用本品期间随访检查:(1) 白细胞计数及分类计数,最初3个月每2周一次,此后定期检查,有感染迹象时随即检查。(2) 尿蛋白检查每月一次。
5、肾功能差者应采用小剂量或减少给药次数,缓慢递增;若须同时用利尿药,建议用呋塞米而不用噻嗪类,血尿素氮和肌酐增高时,将本品减量或同时停用利尿剂。
6、用本品时蛋白尿若渐增多,暂停本品或减少用量。
7、用本品时若白细胞计数过低,暂停用本品,可以恢复。
8、用本品时出现血管神经水肿,应停用,迅速皮下注射1:1000肾上腺素0.3—0.5ml。
9、本品可引起尿丙酮检查假阳性。
【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】
1、 本品能通过胎盘,可危害胎儿,检出怀孕应立即停用本品。
2、 本品可排入乳汁,其浓度约为母体血药浓度的1%,故授乳妇女应用必须权衡利弊。
【儿童用药】
曾有报告本品在婴儿可引起血压过度与持久降低伴少尿与抽搐,故应用本品仅限于其他降压治疗无效者。
【老年用药】
老年人对降压作用较敏感,应用本品须酌减剂量。
【药物相互作用】
1.与利尿药同用使降压作用增强,但应避免引起严重低血压,故原用利尿药者宜停药或减量。本品开始用小剂量,逐渐调整剂量。
2.与其他扩血管药同用可能致低血压,如拟合用,应从小剂量开始。
3.与潴钾药物如螺内酯、氨苯蝶啶、阿米洛利同用可能引起血钾过高。
4.与内源性前列腺素合成抑制剂如吲哚美辛同用,将使本品降压作用减弱。
5.与其他降压药合用,降压作用加强;与影响交感神经活性的药物(神经节阻滞剂或肾上腺能神经阻滞剂)以及β阻滞剂合用都会引起降压作用加强,应予警惕。
6.与锂剂联合,可能使血清锂水平升高而出现毒性。
【药物过量】
逾量可致低血压,应立即停药,并扩容以纠正,在成人还可用血液透析清除。
【药理毒理】
本品为竞争性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,使血管紧张素Ⅰ不能转化为血管紧张素Ⅱ,从而降低外周血管阻力,并通过抑制醛固酮分泌,减少水钠潴留。本品还可通过干扰缓激肽的降解扩张外周血管。对心力衰竭患者,本品也可降低肺毛细血管楔压及肺血管阻力,增加心输出量及运动耐受时间。
【药代动力学】
本品口服后吸收迅速,吸收率在75%以上。口服后15分钟起效,1~1.5小时达血药峰浓度,持续6~12小时。血循环中本品的25%~30%与蛋白结合,半衰期短于3小时,肾功能损害时会产生药物潴留。降压作用为进行性,约数周达最大治疗作用。在肝内代谢为二硫化物等。本品经肾脏排泄,约40%~50%以原形排出,其余为代谢物,可在血液透析时被清除。本品不能通过血脑屏障,可通过乳汁分泌,可以通过胎盘。
【贮 藏】
遮光,密封保存
【包 装】
聚乙烯塑料瓶装,100片/瓶。
【有 效 期】
36个月。
【执行标准】
中国药典2005版二部。
【批准文号】
国药准字H11020833
【生产企业】
企业名称:北京曙光药业有限责任公司
生产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管庄
邮政编码:100024
电话号码:010-65459308
传真号码:010-65459318
 

【药品名称】
通用名:卡托普利片
英文名:Captopril Tablets
汉语拼音:katuopuli pian
化学名称:1-[(2S)-2-甲基-3-巯基-1-氧代丙基]-L-脯氨酸
化学结构式:

分子式:C9H15NO3S
分子量:217.29